21年1月起咸宁市区货运车辆禁行 新能源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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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电车资源了解,2021年1月1日起,咸宁市区将针对货车进行交通管制,每日7时至22时为禁行时段,其中新能源货车不受限行管制。

禁行路段

大型货车、农用车、变型拖拉机、正三轮货运摩托车限时禁行区域:贺胜路与107国道交叉路口—沿107国道到巨宁大道路口—嫦娥大道—太乙大道—东外环—泉都大道—横沟大道—贺胜路与107国道交叉路口以内的城区道路(禁行区域不含以上路段)

21年1月起咸宁市区货运车辆禁行 新能源不受限

小型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货车除外)限时禁行区域:文笔路(武商量贩店)—长安大道—十六潭路—金泉湾路—咸宁大道—淦河大道—中心花坛—岔路口—贺胜路—咸宁大道—书台街—十六潭路—银泉大道—永安大道—文笔路(武商量贩店)(禁行区域含以上路段)

21年1月起咸宁市区货运车辆禁行 新能源不受限

处罚标准

对违反本规定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行证办理

对在禁行时段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城市配送车辆,经市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后,发放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并抄告市公安交管部门。(商砼搅拌车、渣土清运车、工程材料运输车等大型货车办理通行证仍由市城管执法委审核通过后,到所在地交管部门办理。)

办理地点: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咸宁市交通运输局1号窗口,服务热线0715-8126167。

通行证申领资料: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提交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行驶证、司机驾驶证、车辆保险、证明确需进入禁行区的相关商业合同或提货单(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外籍载货车辆确需进入禁行区域运送货物的,凭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人驾驶证复印件、货物运输合同或单据(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由所到目的地单位或企业提前一天到窗口办理临时通行证。

办理时间:2020年12月18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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