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发布公告称,自今年6月26日起,在海南省购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将不再享受地方购置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对2019年3月26日至6月25日过渡期购买上牌车辆继续给予地方补贴。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需满足里程要求、获得国家清算资金后才给予地方购置补贴。
截至2017年底,海南电动汽车累计推广1.5万辆,电动汽车占汽车保有量的比例为1.3%。其中租赁用车4739辆、公交车2424辆、物流车2351辆、私人车1735辆、出租车995辆,以及其它2552辆。2018年,海南电动汽车增加约0.8万辆,电动车保有量达2.3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比例达到1.8%。
截至2018年底,海南累计建成充电桩4602个,其中公共充电桩3502个。充电桩主要分布在海口和三亚,分别建成充电桩2223个和1143个,分别占海南充电桩总数的48%和25%。
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地方车辆购置补贴后应该向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运营服务等领域倾斜。海南省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的通知》中表示,计划2019-2020年新建充电桩6.5万个,至2020年累计达到7万个;2021-2025年海南新建充电桩26.7万个,至2025年累计达到33.7万个;2026-2030年海南新建充电桩60.3万个,至2030年累计达到94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