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财经》报道,自从2015年7月锦州市政府发布通告,严禁私家车利用打车软件从事非法营运活动,至今锦州没有一家公司获得经营许可证,也没有一辆网约车获得运营证,更没有一个人取得合法网约车司机身份。让人诧异的“锦州没有网约车”现象,引发舆论关注。
就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要聚焦平台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和保障力度,落实和完善包容审慎监管要求,推动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发展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按照锦州当地有关方面的说法,锦州只是对私家车开网约车予以禁止,而不禁止平台。但是,至今锦州没有“合法”网约车依然是事实。一座城镇常住人口超百万的城市却没有一辆网约车,不仅意味着当地市民出行无法享受到网约车的便利,也意味着新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被隔离在锦州之外。
一个耐人寻味的细节是,锦州的巡游(出租)车经营权转让费曾经一度被炒到五六十万元,甚至“一批有眼光的出租车师傅,靠炒出租车经营权赚到了钱”。所以,表面上看,网约车在当地发展受阻与出租车行业的态度有关,但本质上有地方利益“小算盘”作祟的嫌疑。
不过,同样处于东北地区的大庆,网约车司机却能与出租车师傅和谐相处。其实,一开始,大庆的网约车门槛不算低,但考虑到市民出行需求和网约车供应状况,大庆相关部门主动将过去的网约车办证制改为备案制,并通过提高传统出租车起步价和减少出租车总量的办法,平衡好出租车与网约车发展的关系,最终实现了新旧业态的融合、共赢。
锦州与大庆的案例,分别被称为共享经济的“大庆模式”和“锦州模式”,只不过前者是“疏”,而后者是“堵”,其利弊优劣一目了然。从过去几年网约车发展的历程来看,尽管在更高的层面,网约车早就合法化了,可在地方层面却涌现出了大庆和锦州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这无疑反映出共享经济在落地过程中,地方管理“自由裁量”的效果应有必要评估。
近日,交通部明确提出,要进一步优化网约车准入条件,指导督促地方全面评估网约车政策的落实情况,指导各地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完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和服务,打破“玻璃门”和“旋转门”,为平台经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不只是锦州,其他地方对网约车设置的不合理的准入条件,也该适时纠偏。
以平台经济为重要代表的新经济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其一端对应着地方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一端则关系到民众在出行、住宿、健康等多方面的消费权益和就业机会的保障。拂逆这样的大势,不仅违背国家对促进平台经济发展的政策要求,也是对民生的伤害。真正落实包容审慎原则,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应该“多一些大庆,少一些锦州”。
与锦州的“保守”相比,最开放的大庆模式也出现在东北。这再次说明:市场监管的开放、保守与否,地域因素并不是最主要的,关键还是事在人为,而首先要解决的还是观念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