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正式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10月26日,发改委对外表示,在支持民营企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不少务实的新举措,比如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新能源汽车、商用车等行业新增的产能,要求在符合市场准入要求的条件下,公平给予资质、认证认可,不得额外设置前置条件等。
发改委副秘书长赵辰昕指出,未来将继续实施各项支持政策,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各项政策,巩固今年前期的政策成效。
《实施意见》将通过务实举措,既为民营企业当前发展解决难题,更为民营企业长远发展蓄积动力。通过《实施意见》和相关的政策文件一起配合,充分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企业实现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