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针对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指控吉利在收购戴姆勒股份时违反通报时间的相关规定,吉利方面回应称,吉利在第一时间,即2018年2月23日,就吉利持有戴姆勒9.69%的股份事项通知了市场,且通知的内容准确无误。
据了解,在德国,任何大规模或者大金额的商业收购必须通报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吉利在德国时间2月22日晚和戴姆勒达成了收购股份的协议,吉利董事长李书福随后告知了投资银行。此后吉利和戴姆勒在第二天(2月23日)敲定了细节并签署了相关合同,戴姆勒也随即发布了吉利收购戴姆勒9.69%股份的公告。
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新闻发言人表示:“相关文件本应该在2月22日通报和提交。”虽然吉利在2月23日补上了通报,但这一行为已经违反了德国《证券交易法》,自然人将面临最高200万欧元的罚金,而企业可能面临最高1000万欧元的罚款,或者年营业额的5%。“我们正在调查是否需要罚款。”
对此,吉利在回应中称,吉利通知资本市场有关吉利持有的投票权数量一直都是准确的。BaFin对吉利2月23日的通知内容从未提出任何异议,不过BaFin要求吉利对2018年2月22日的情况做出补充披露,这项要求是BaFin基于对政策条款的最新解读提出的,但该解读是2018年5月9日才首次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