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5个国家“扶贫日”前夕,东风公司正式印发《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东风司发〔2018〕91号),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扶贫工作的部署安排,系统谋划和扎实推进公司今后三年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要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一个体系”“两个确保”“三个满意”的目标。一个体系是指,以产业扶贫、智力扶贫、就业扶贫、电商扶贫为载体,带动公司各企业、合作伙伴、供应商、经销商、物流企业、客户等共同参与扶贫攻坚,形成东风公司全价值链扶贫体系。两个确保是指:确保到2020年,公司定点扶贫地区(柯坪县、马山县、房县五台乡等3个国家级扶贫县)全部如期脱贫摘帽;确保公司结对帮扶地区(贡觉县、江达县、邢台县、兴山县、恩施市、五峰县等6个对口支援地区)开展的扶贫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地推进和落实。三个满意是指,助力结对帮扶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实现当地人民群众满意、地方党委政府满意和上级主管单位满意。
《实施方案》明确了十项具体的任务安排,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十项具体任务是:加强对扶贫工作体系的优化和领导;加强对定点扶贫地区的调研督导检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培养锻炼过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着力实施扶志扶智工作;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推动就业扶贫;推进电商扶贫。
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公司主要领导参与扶贫工作,做到“三个一”,即年初安排布置一次扶贫工作、年中去定点扶贫县调研一次、年底检查一次扶贫工作。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实力,逐年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8-2020年,公司每年投入资金不低于0.35亿元(部分由下属企业承担)。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要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决策、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拨付、领取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公司要求,各单位对《实施方案》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落实责任,联动推进;加强考核,持续提升,确保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司党委的具体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扶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