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就江淮汽车涉嫌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进行重大处罚一事,江淮汽车于5月17日发布公告称,江淮汽车公司已在听证会上作了详细的听证陈述和申辩,最终处理意见尚需等待北京市生态环境局通知。
江淮汽车在公告中称,针对此事公司高度重视,联合相关发动机厂商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在听证会上,针对公司不存在对污染控制装置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行为和动机,不符合相应的行政处罚条件,作了详细的听证陈述和申辩。
根据江淮汽车在5月10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4月份对公司新车环保一致性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公司三台京五状态载货汽车产品疑似存在问题。经统计公司在北京市场销售的同型号车辆累计700余台,约占其2018年载货汽车销量的0.29%。目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尚未正式公布对此事的调查结果。若调查结果认定江淮汽车存在排放造假的行为,公司或将受到处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将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