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electrive报道,欧盟委员会批准了7个欧盟成员国提供32亿欧元(合35.3亿美元)的政府援助,用于电池技术的研究和创新。
这笔资金来自于比利时、德国、芬兰、法国、意大利、波兰和瑞典七个成员国,他们共同发起的一项重要的欧洲共同利益项目(“IPCEI”),旨在促进欧洲电池领域的研究和创新,特别是以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方式开发更耐用的锂离子电池。其中,德国的投资为12.5亿欧元。
这32亿欧元的公共资金预计还会引来50亿欧元的私人投资。整个项目计划在2031年完成。
欧盟竞争事务专员玛格丽特•维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表示:“欧洲的电池生产对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具有战略意义,因为它在清洁交通和能源、创造就业、可持续性和竞争力方面具有潜力。”
维斯特格表示:“获得批准的援助将确保这个重要项目能够顺利进行,而不会扭曲竞争。”
欧盟委员会表示,该项目涉及整个电池价值链的“雄心勃勃和有风险的”研发,从原材料的开采和加工、先进化学材料的生产、电池和模块的设计及其集成到智能系统,到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
在德国,宝马、欧宝(Opel)、BASF、Umicore和瓦尔塔(Varta)将获得资金,用于开发创新型电池模块,这些模块不仅可以用于汽车行业,还可以用于电动工具。
德国联邦经济部长彼得·阿尔特迈尔(Peter Altmaier)对此表示满意。这位部长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希望在德国和欧洲打造最具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的电池,从而保障欧洲的附加值和就业。现在的任务是让具体的项目迅速启动和运行。”
但这绝不意味着相关公司可以安于现状。如果在项目框架内开发的技术产生的收益高于预期,企业应将收到的部分税款退还给国家。这项规定将由一个由七个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代表组成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