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5月1日起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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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5月1日起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

  “京津冀三地将共享排放超标车辆信息,共建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系统。”4月27日召开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京津冀联合新闻发布会上京津冀三地人大、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将于5月1日起三地同步实施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进行解读。

目前,三地已经建立京津冀超标车辆信息共享机制。正在推进建立区域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对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统一标准、统一监测。

此外,三地同时明确突出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要求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行重点用车单位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要求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车辆符合排放标准。确立排放检验机构累积记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单位的管理。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在本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合格后应当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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