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交通部公布首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 12月9日,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法制司司长魏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确定13个地区成为第一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并正在开展第二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申报工作。针对这些地区,还将研究建立年度评估考核和动态淘汰机制,督促各项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首批13个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地区分别为:河北雄安新区、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继续阅读 » 0评论 0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