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6月30日起全国非现场交通违法可异地处理 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6月30日起全国全面实施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即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除了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还可以自主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自2020年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异地处理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5个省(区)试点,试点效果良好,受到广大驾驶人的积极……继续阅读 » 0评论 0个赞